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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女星爆陪酒潜规则 不陪吃饭主办方玩“失踪”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faguan    时间: 2007-6-30 10:29     标题: 女星爆陪酒潜规则 不陪吃饭主办方玩“失踪”

本月13日,李湘受邀到山西介休主持某楼盘开盘仪式,活动结束后,一些企业家聚集在酒店,等待李湘前来用餐。李湘觉得工作结束了,没必要再参与这样的社交。主办方跟她沟通,表示即便不吃饭,打个招呼,敬杯酒或饮料,再去机场也不迟,可李湘拎着行李执意要走。这时主办方很不满,不再安排车辆送
她。据说还给酒店保安打电话,让他们禁止所有出租车在门口等停。李湘的化妆师见势不妙,还报了警。

也许对普通粉丝来讲,能亲临现场看场明星演出就已经很满足了,如果再能跟他们共进晚餐或者喝上一杯,那更是十分荣幸的事。继主持人李湘拒陪山西企业家喝酒一事爆出后,记者采访了多位娱乐圈的当红女明星,本想让她们对此事发表一下看法,没想到她们当中有很多人也遭遇过这样的“潜规则”……

诉苦:我也遇到过

周彦宏(歌手):被“黑”是常事

歌手被主办方“黑”是常事,尤其是商业演出。有的态度很不好,还有更严重的是经常“撂挑子”。

不陪吃饭,主办方玩“失踪”

今年5月,我们在江苏南通的一个小地方演出,当时演完都晚上了,主办方企业说要跟我们一起吃饭,我演出本身挺累的,而且我特别不愿意在晚上还应酬,所以就婉言谢绝了。结果他们第二天中午又提出这个要求,我们还是谢绝了,当时主办方就觉得我们不给他们面子,然后就开始为难我们。那个地方离上海特远,等我们要走时,一个主办方的人都找不到,手机永远不接,而且互相推诿,我觉得挺恶劣的。好在我有很多江浙的朋友,他们就来接我,因为要赶回中央台录像,当天还下着大雨,简直给我急死了。

就是因为没有吃那顿饭,所以就遇到这种事情。

不陪吃饭,凌晨3点没人管

还有一次,我跟费翔两个人到四川一个偏僻的地方演出。也是因为类似的事情,主办方不高兴了,结果就不送我和费翔了,都到凌晨3点了都没人管我们。我记得特别清楚,当地只有小夏利,费翔个子很高,他还带着一个大箱子,我们俩就挤在一起,从那个特别遥远的山村挤到成都去。当时在车里坐了很长时间,腰都快断了,估计费翔的腿也快断了。

不陪吃饭,不给买返程机票

不仅如此,我们还遇见过不买机票的。

2001年,我在湖北一个地方演出,当时晚上8点节目开演,主办方非要我7点半的时候跟当地的一位领导吃饭,我就没同意,因为马上要演出了,就让我的助理过去应酬一下。结果他们还是不高兴,也是玩“失踪”,把我和助理两个人活生生扔在那个小县城了,我们根本没敢继续住,连夜找车赶了一夜才到武汉,别说机票了,根本人都找不到了。其实,你说在那么远的地方,如果有人把我们拉到荒郊野外,两个女孩能有什么办法?满文军听说后,他说以后去演出连来回机票都要提前买好,别留后遗症。

柯以敏(歌手)经纪人:在厦门酒吧曾被强行加演

商业性质的演出经常有这问题,有的是因为中间人,还有的是主办方的问题。我们在厦门的一个酒吧里演出,本身合约是演一场,结果到那儿之后,老板说要加演一场,费用还是一场的费用。这种做法无疑说明演艺圈没有一个良好的行业规范,合约就视同一张废纸。没办法,我们只能和对方周旋,对方很不客气的态度,因为我们要保护艺人,最后相互妥协了一下,只好答应了,如果硬是不去演的话,那肯定也会有别的事情发生。艺人在这个时候就是弱者。好像很多艺人都遇到过,比如潘美辰也发生过类似情况,就是逼她去做合约里没有约定的事,像喝酒、拍照。这种情况太普遍了,如果对方是善意的,我们都愿意配合,但有些私企的邀请,我们就不去了。

邵小珊(演员):我遇见的事比陪酒更可怕


我遇见的情况远比让李湘吃饭陪酒可怕得多,这些算什么!我如果不按照他们说的话去做,他们就要整死我!这种情况持续好多年了,我的身体到今年为止真的快扛不住了,精神压力也很大。比如我去一个网吧,他们就不给我放我爱看的电影,他们拿烟扔到我附近,吓唬我,或者拿打火机节奏性地敲桌子,搞心理暗示。我现在想出国,再不恢复我的身体就废了。至于更具体的我就不能再说了,我害怕,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。如果中国的观众、世界的观众还想看到可爱的李湘做节目的话,就不要让什么地头蛇去刺激她,你们愿意看到李湘跟邵小珊一样像精神病似的在镜头前吗?

孙菲菲(演员):有的主办方不只是想吃饭

我也遇到过。如果对方只是纯粹善意地吃饭,我觉得无所谓。但有的主办方不只是想跟你吃饭这么简单,酒席上会有一些别人在,专门要在喝酒时和你照相,我当然不太愿意,因为拍这种照片是很影响个人形象的。我在外面从来不喝酒,跟很熟悉的朋友是另外一说。

支招:要善于沟通

孙宁(演员):以和为贵

我的观念是不管出门做什么,尽量大家都是以和为贵,不要有一个矛盾就激化它,如果避免不了已经发生的话,大家也尽量说清楚,别有什么误会。作为艺人来讲,自己要谨慎。作为主办方,其实事情都可以好商量,没有必要那么极端,喝酒陪酒也是自愿才好。

李霞(主持人):说清楚,沟通好


通常在这种活动完了之后有一个庆功宴,如果正好我也没吃,而且很饿,当然就会去吃饭,反正也要吃饭的。如果真的是很累,不想吃东西就不去。反正我没碰到因为不去吃饭而跟主办方闹这么僵的情况,如果跟别人说清楚,沟通好的情况下,他们不会为难吧!

彭丹(演员):大家都去我才去

我觉得这种做法当然是不好的,第一次听说这种做法。如果发生了这种事情,每个人都会害怕的,都会去报警的。如果去吃饭的话,都是我们剧组或者一大帮演员在一起。如果大家都去的话,我就可能去;如果单独一个人演出,我想我就不会去了,因为并不熟。在我的经历中,我遇到的企业家还都挺好的,挺通情达理的,没说非要去不可。

★链接★也有态度激烈的 何静(歌手):宁可打架不陪酒


其实作为演员本身来说,愿意去就去,不愿意就不去,完全是自己的权利。我觉得应该把这些事情说在演出之前,既然人家都付出自己的劳动了,你何必好事不做到底?我绝对不在饭桌上喝酒,打架就打架,无所谓。
作者: ZQZQZQZQ    时间: 2007-6-30 15:02

明星不好作啊 女明星就更不好作啊 这个社会真是。。
作者: 1234e    时间: 2007-6-30 15:55

这个看怎么说了,毕竟主办方也花钱了,吃个饭又不能怎么样,喝喝酒那是属于正常现象,还陪酒,讲话了,比李湘好看的陪酒女郎多的是了,人家有钱,什么样的找不到啊?说白了,请你吃饭、喝酒,那是看得起你,我认为不是什么潜规则,此潜规则非彼潜规则啊,媒体动不动就弄这个字眼上来糊弄人,又没用让李湘陪哪位大款睡觉,算什么潜规则,话又说回来了,这要是钱给够了,让她躺下,她就的躺下!
作者: dla    时间: 2007-6-30 20:09

李湘狗屁不是的东西。现在的社会越来越没有规则了。狗屁艺人当道。切!!!
作者: jack000425    时间: 2007-7-1 10:45

这个听起来更像是明星们在诉苦,其实娱乐圈这么混乱有这样那样的潜规则。艺人是要负很大的责任的,很多艺人的品德都很不过关。觉得自己是名人身份就不一样,老是感觉自己高人一等。像上面说的也只是吃吃饭、拍拍照什么的,干吗非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呢!国人又都是比较好面子的,都是抱着“你不给我面子我干吗还给你面子”的态度。所以像出现这种事情,艺人自己也应该负一部分责任的。
作者: smsnsmboy2010    时间: 2007-7-3 08:21

看来名星也有没有办法的应酬啊真是不知道应该说是同情呢还是:s_21:
作者: kw    时间: 2007-7-3 11:34

没想到主办方比明星还大派阿,看来现在明星日子不好过
作者: feitu    时间: 2008-4-10 18:14

为了追求名和利,什么都可牺牲。现在好多女明星都把自己的牌子做坏了,也难怪会发生这样的事。要别人尊重你,首先要学会自己尊重自己!
作者: jinhuil    时间: 2008-4-12 16:56

娱乐圈的混乱众所周知,而那些投资方、大客户等等支撑娱乐圈的也是其根源之一
作者: qq26878518    时间: 2008-4-12 19:52

唉,明星就是这样,特别是女星,很多也是有苦说不出,但是一定都有个潜规则,给够了钱还是要躺下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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