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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监狱长的女儿】

              监狱长的女儿

  王梅是北方某边防重镇的一所监狱的监狱长。该监狱是华北地区最大的、关
押重刑犯和政治犯最多的监狱。每年都有来自全国的罪大恶极的犯人被关押到这
里,度过他们的余生。王梅是该监狱建成以来第一位女监狱长。一般女性狱警担
任总监狱长(包括男监和女监)的极少,但王梅有极强的虐待欲望,并且她的父
亲是前省公安厅长,所以她主动要求来到这里当监狱长,她心狠手辣,对待犯人
极为残酷,铁石心肠。

  王梅的老公沈毅是国家安全局侦察科科长,并为国家立过两次一等功。他还
成功设计了许多新刑具,降低了审讯特务的难度,王梅经常把老公设计的刑具在
她的监狱内试用,提出改进意见。有一次不小心弄死了人。后来上级不允许她再
这样做了,但沈毅的研制刑具的事情仍未停止。大量的禁锢类刑具等待测试。

  沈小霞是王梅和沈毅的女儿,十九年前,王梅在监狱附近的医院生下了她。
两口子谋划着怎样培养孩子,他们都认为只有严加管教孩子,让孩子学会绝对地
服从才行。所以,在沈小霞三岁时,王梅就把她带到监狱,让她感受监狱的严格
纪律和严厉处罚,告诉她只有服从才有生存的可能。并且对她说,她是一个生来
就有很大罪过的贱人,必须经过严格的管教和改造才能赎罪。沈毅因为执行任务
总是不在家,王梅担起了小霞的早教职责。

  幼小的孩子总是很顽皮的,尽管王梅严格地约束小霞的行为,她还是经常惹
祸。王梅也就毫不手软地处罚。一次小霞起床后忘记问母亲早上好,王梅就让她
在卫生间里跪了一天,并罚她不许吃饭喝水。王梅一天都没有回家,饥渴难耐的
小霞跪在搓板上,不敢在有丝毫懈怠,实在渴极了,就只有喝马桶里的水了。王
梅晚上回到家中,发现小霞仍旧笔直地跪在搓板上,双膝已经跪破,流出了鲜血。
王梅很是激动,她已经发现小霞身上潜在的巨大奴性和受虐体质了。

  沈小霞从此成了母亲的犯人,王梅管小霞叫125号,(沈小霞的生日是1
2月5日),小霞管母亲叫尊敬的母亲,自称125号犯人。她天天严格地按照
母亲要求的去做,不敢有一丝违抗和遗漏。7岁了,该上小学了,王梅给小霞制
定的更为严格的管教制度。详细要求如下:

  罪犯沈小霞(125号)在上小学六年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,违反任何一
条都要受到严厉的处罚,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母女,只有政府和犯人。

  一、罪犯沈小霞(125号)在学校必须严守校规校纪,尊敬老师,不许违
抗,也不许跟同学发生任何冲突,不许打架骂人。如果发生争执,不管自己是否
有理,都要主动诚恳地向同学道歉。

            违反第一条规定的处罚:

  1、一次违反校规校纪,罚一天不许吃饭,回家后禁闭一天,同时罚光腿跪
搓板一天,写1000字的检查,无论老师是否要求,都在班里宣读。

  2、顶撞老师一次,用木片掌嘴十下,回家后吃辣椒一两(必须是干嚼墨西
哥红辣椒,不许喝水),吃自己或母亲的粪便一泡(包括尿和厕纸),罚跪并禁
闭三个晚上,写3000字的检查,无论老师是否要求,都在班里宣读。

  3、和同学吵架一次,如果主动道歉,则罚不许吃当天的晚饭;如果不主动
道歉,不管是否有理,都罚用木片掌嘴十下,吃自己或母亲的粪便一泡(包括尿
和厕纸),禁闭并罚跪两个晚上。第二天主动向这位同学道歉,要求同学辱骂自
己,不许还嘴,要说“谢谢你帮我改正错误”。

  4、和同学打架一次,如果主动道歉,则罚不许吃当天的晚饭;如果不主动
道歉,不管是否有理,都罚打手心各10下,禁闭并戴手铐罚跪两个晚上。第二
天主动向这位同学道歉,要求同学扇自己嘴巴3下,不许还手,要说“谢谢你帮
我改正错误”。

  二、要努力学习,每次考试必须考满分,作业要尽量在学校就全部完成,不
许拖拉。

            违反第二条规定的处罚:

  1、一次考试成绩低于满分多少分,抽脚心多少下;低于85分要加倍抽;
低于60分,即不及格除加倍抽外,几门不及格就吃自己或母亲的粪便几泡(包
括尿和厕纸),周末关禁闭并戴手铐脚镣两天。

  2、作业不能在学校全部完成的,差几科打几下手心(左右手都打),周末
作业不能在周五晚上全部写完的,除打手心外,差几科罚几顿不许吃饭。

  三、放学后不许逗留在外,如学校无特殊情况(比如有活动),必须在放学
后十五分钟内到家刷卡。

            违反第三条规定的处罚:

  如果晚于十五分钟回家,则无法刷卡,当天晚饭不许吃,还要写500字报
告,向母亲大人说明原因。

  四、在家必须主动劳动,为母亲大人服务,将自己的牢房清扫干净,禁闭室
也要清扫干净,吃饭不许坐着,要站着在自己的牢房里吃,必须全部吃光,连菜
汤都不许剩下。

  违反第四条规定的处罚:不干活不许吃饭,清扫不干净抽脚心各20下,吃
饭吃不完抽脚心各20下,吃饭如果偷偷坐下,一经发现,罚跪着把饭吃完。

  五、回家后必须立刻进自己的牢房,把门锁好,母亲大人进来视察时要主动
磕头问好,否则就是对政府的不敬和对抗;大小便要在自己的厕所里排泄。睡觉
要自觉进笼子里睡,锁上笼门,等第二天母亲大人打开。

  违反第五条规定的处罚:对政府的不敬和对抗的,要抽打10- 20鞭子,
抽一下必须说“我知错了”,否则加倍抽,并吃一周自己所有的排泄物,代替一
周的饭和水。关禁闭室6个晚上,并戴刑具。

  六、周六周日除特殊情况外(如学校有活动)不许出门,除非母亲大人带你
出去,在家清扫房子。

  违反第六条规定的处罚:周六周日蒙骗母亲大人开牢门而外出的,不论任何
原因,都要抽脚心各40下,罚光腿跪搓板两个晚上,两顿饭不许吃。

  七、假期除特殊情况外(如学校有活动)不许外出,除非母亲大人带你出去,
必须老实在家复习功课,牢门上锁。

  除以上规定外,如果母亲大人有特殊要求,则按母亲大人的意愿执行,如果
母亲大人心情不好,可以没有任何原由地处罚犯人125号。

  本规定从犯人上小学之日起生效,从小学毕业之时失效。

  沈小霞就读的小学离家很近,她家又是监狱的狱警家属楼,老师们都认识王
梅,王梅和老师们商量好,隔几天老师就给王梅打电话告诉她沈小霞的近况,以
防沈小霞撒谎。沈小霞有了这个管教规定的约束,更不敢随意乱动了,每天早上,
王梅打开笼门,小霞眼还未睁开,就赶忙起来向母亲磕头问好。然后穿好衣服走
出牢门,临上学前,再次向母亲磕头道别。在学校,她从不敢和同学吵嘴打架,
更不敢违反纪律。四年级时,一次一个同学嘲笑她像个哑巴一样不敢说话,她忍
无可忍,回了他几句,没敢和王梅报告。几天后王梅知道了,除了按规定处罚了
小霞外,由于她隐瞒事实,生生将她吊起来打了一顿,她再也不敢说谎隐瞒了。

  由于有时违反规定,沈小霞经常挨饿,她的身材总是很苗条,再加上有时吃
粪便,她从不挑食,能吃饭就不错了,所以她特别珍惜食物,每餐都吃的很干净,
连咸菜汤都喝完。又因为经常受到抽打,她的皮肉变的特别能愈伤,发育得也很
快,腿很修长,身材一级棒。六年级时,已经有一米六五的个子了。不过,她的
皮肤很黑,脸长的也不太漂亮,经常被同学们称作“村妞”。而由于有了严格的
规定,沈小霞的学习成绩是